近日,貴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涉“虛假股票交易平臺”詐騙案,一審以詐騙罪判處鄒某、楊某等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刑罰并處罰金,其余4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7個月不等刑罰并處罰金。 經審理查明,從2019年7月開始,被告人鄒某招募人員組建“入金”小組,誘騙被害人進入虛假股票交易平臺投資炒股。被害人的資金轉入“中道資本”平臺后,很快被陳某超(另案處理)等人轉入其他賬戶并取現,并未進入真正的股票交易市場。當被害人向平臺申請大額提現時,小組成員以各種理由拒絕、拖延提現,鄒某等16人騙取被害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260.4438萬元。 貴溪市人民法院認為,被告人鄒某伙同他人騙取被害人錢款數額特別巨大,其行為已構成了詐騙罪,鄒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,是主犯;楊某等15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,是從犯。宣判后,鄒某上訴,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貴溪市人民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、性質、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及其悔罪表現,遂作出上述判決。 |